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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阿里规则推送:关于安心购退出机制的通知

规则中心 最新规则公告
  • 关于医疗仪器类禁售管控公告
     2019-08-23
     阿里巴巴
     阅读(107次)

      尊敬的阿里巴巴会员: 为了促进1688市场的健康发展,阿里巴巴将禁止销售三类医疗器械,即日关闭“医药、保养”类目下“医疗器具”、“医疗设备”、“医用材料”类的商品发布功能,并下架所有商品。将对现有的《违禁信息发布处理规则》进行修订,新修改后的规则于2019年9月6日正式生效施行,请广大会员注意规则变化。 关闭的类目如下: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三级类目 医药、保养 医疗器具 注射穿刺器械 医药、保养 医疗设备 隐形眼镜 医药、保养 医疗设备 隐形眼镜护理液 医药、保养 医用材料 人造器官及植入体      规则变更主要内容如下: (七)药品、医疗器械类 变更前 变更后 4. 临床试用、试生产阶段的医疗器械或国家管制的其他医疗器械   每次扣十二分 规则背景 请遵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临床试用、试生产阶段的医疗器械等; 2)戒毒、改善和治疗性功能障碍的医疗器械等; 3)未经国家医药管理局或地方药监局批准进入市场的医疗器械等; 4)国家召回、统一部门回收的医疗器械; 4. 临床试用、试生产阶段的医疗器械或国家管制的其他医疗器械;依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及相关分类目录认定的“三类医疗器械”。   每次扣十二分 规则背景 请遵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临床试用、试生产阶段的医疗器械等; 2)戒毒、改善和治疗性功能障碍的医疗器械等; 3)未经国家医药管理局或地方药监局批准进入市场的医疗器械等; 4)国家召回、统一部门回收的医疗器械; 5)依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及相关分类目录认定的“三类医疗器械”。 8. 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发布医疗器械; 每次扣四分 规则背景 请遵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需提供:药械准字号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并且不允许发布在线订购的类目。 温馨提示   请及时上传相关资质并审核通过后发布在不支持在线订购的类目下。 8. 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及《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发布医疗器械; 每次扣四分 规则背景 请遵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需提供:药械准字号、《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并且不允许发布在线订购的类目。 温馨提示   请及时上传相关资质并审核通过后发布在不支持在线订购的类目下。 9.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发布隐形眼镜及护理液信息; 每次扣四分 规则背景 请遵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需提供:隐形眼镜及护理液《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不允许发布在线订购的类目。 温馨提示   请及时上传相关资质并审核通过后发布在不支持在线订购的类目下。 取消 特此通知! 阿里巴巴中国站 2019年8月23日

  • 钻石展位广告服务使用规则
     2019-08-08
     阿里巴巴
     阅读(157次)

    版本号:20190808                                第一章 依据及总则 1.1为规范您对钻石展位广告服务(以下简称“服务”)的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阿里巴巴服务条款》、《阿里巴巴中国站规则》、《钻石展位广告服务协议》等有关内容,制订本规范。本规范系对《钻石展位广告服务协议》的有效补充。 1.2服务提供方杭州溢六发发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告公司”)为规范服务使用的需要,有权及时调整和优化本规范,并提前在网站上以公告等方式通知您,且修订后的规范于通知指定日生效。若您不同意相关修订,应立即停止使用服务。   第二章 广告主管理 2.1除非您与广告公司另有书面约定,如您要成为服务广告主,需符合相应的条件,如: 2.1.1为已开通诚信通服务的阿里巴巴中国站企业会员,且在广告投放期间正常使用诚信通服务,及未有经营期限过期、被行政机关列入异常名录等经营异常情况; 2.1.2店铺主营类目在支持投放的主营类目范围内; 2.1.3违规累计扣分低于36分(不含36分),且违规知识产权侵权累计扣分低于24分(不含24分)及无知识产权严重侵权情形; 2.1.4未因违规被暂停或终止服务。 2.2 本广告服务暂不接受非中国大陆广告主的申请。   第三章 广告资质管理 3.1您使用服务推广的广告信息须遵守《阿里巴巴中国站规则》、 《信息发布规则》、《违禁信息发布处理规则》、《知识产权侵权处理规则》、《违规宣传处理规则》、《数字营销平台(原网销宝)服务使用规范》等的相关规定。 3.2您须通过资质提交入口提交3.1条所述内容要求的相关资质文件。 3.3您使用服务,还需遵守以下图片视觉规范。 3.3.1行业首页轮播广告内容设计规范: 文案 3.3.1.1文案内容:符合真实性原则,表述简练精准;英文只用于图形化设计元素,无语义传递功能;信息结构≤3个等级,且有明显的主次区分; 3.3.1.2字体选择:阿里巴巴免费字体或原创字体,同一块Banner中字体选择不得超过三种;(设计过程中除原创字体,建议使用免费字体,不建议使用各类综艺体) 3.3.1.3文字排版:要整体、统一,避免细碎的布局。素材和文案的摆放不能“顶天立地”,与边框保持一定边距;文案整体占构图比例不能超过50%; 3.3.1.4文字处理:少用投影、阴影、浮雕、描边、外发光等效果,可适当用些小幅度渐变效果;文字处理一定要拉开与背景的层次,要保障用户能快速识别;避免无意义的文字变形;避免使用黑色(#000)文字; 背景 3.3.1.5整体配色:不能大面积使用黑色或白色,主色系请控制在2种以内;严禁使用高饱和度撞色文案或者背景色; 3.3.1.6素材版权:不能用有版权问题或出现禁止使用的素材,如国旗、人民币、色情图片、无版权的人物肖像等; 3.3.1.7底色要求:轮播区Banner底色不得与轮播按钮一样,如阿里巴巴中国站首页768*420,不能用ff7300(阿里橙)作底色,以免跟切换的“1 2 3”按钮当前色有冲突; 其他 3.3.1.8Banner在PS中选择web格式导出;Banner中出现产品或人物,建议选择jpg格式,品质设为70;文字区块和元素配图图层必须选择png24格式导出; 3.3.1.9图片必须清晰可读,避免抠图不全、模糊、边缘锯齿及像素杂点; 3.3.1.10不得使用GIF跳帧、闪烁、FLASH等动态效果,只能以静态平面图展示; 3.3.1.11Banner中不得出现按钮,或者类似按钮的视觉图形。 3.3.2 1688首页轮播广告内容设计规范 概述 3.3.2.1 1688首页轮播广告主要分为PC和APP素材。以下为详细规则: PC素材:尺寸768*420,格式jpg或png,大小建议200k内(最高不超过500k); APP素材:尺寸1080*498,格式jpg,大小不超过150k。 文案 3.3.2.2文案内容:符合真实性原则,表述简练精准;英文只用于图形化设计元素,无语义传递功能;信息结构≤3个等级,且有明显的主次区分; 3.3.2.3字体选择:阿里巴巴免费字体 或原创字体,同一块Banner中字体选择不得超过三种;(设计过程中除原创字体,建议使用免费字体,不建议使用各类综艺体);主文案和辅助文案的粗细或大小要区分明显,设计感强; 3.3.2.4文字排版:要整体、统一,避免细碎的布局。素材和文案的摆放不能“顶天立地”,与边框保持一定边距;文案整体占构图比例不能超过50%; 3.3.2.5文字处理:少用投影、阴影、浮雕、描边、外发光等效果,可适当用些小幅度渐变效果;文字处理一定要拉开与背景的层次,要保障您能快速识别;避免无意义的文字变形;避免使用黑色(#000)文字; 3.3.2.6文字颜色:文字颜色不能多于3种颜色,禁用饱和度高的颜色,文案需明显区分于背景色; 配图 3.3.2.7配图:保证文案的可读性,排版配合主题; 3.3.2.8配图质量:配图必须高品质,清晰可读,禁用拉伸、压缩等出现“锯齿”、“噪点”、“模糊”等; 3.3.2.9配图色彩:不得使用高饱和度的配图,避免引起用户的阅读不适; 背景 3.3.2.10构图要求:背景图设计以简洁、扁平化为原则,需考虑与整个页面的搭配协调,可适当(尽量少用)渐变、内发光效果,禁用花哨背景; 3.3.2.11整体配色:主色系控制在2种以内,禁用黑、白色;严禁使用高饱和度撞色文案或者背景图,避免引起用户的阅读不适; 3.3.2.12素材版权:不能用有版权问题或出现禁止使用的素材,如国旗、人民币、色情暴力、无版权的人物肖像等; 3.3.2.13底色要求:轮播区Banner底色不得与轮播按钮一样,如阿里巴巴中国站首页768*420,不能用阿里橙(ff7300)作底色,以免跟切换的“123”按钮当前色有冲突; 其他 3.3.2.14 Banner在PS中选择web格式导出;Banner中出现产品或人物,建议选择jpg格式,品质设为70;文字区块和元素配图图层必须选择png24格式导出; 3.3.2.15图片必须清晰可读,避免抠图不全、模糊、边缘锯齿及像素杂点; 3.3.2.16不得使用GIF跳帧、闪烁、FLASH等动态效果,只能以静态平面图展示; 3.3.2.17Banner中不得出现按钮,或者类似按钮的视觉图形。   第四章 违规处理措施 4.1您违反本规范的,广告公司可对违规性质、严重程度等进行独立判定,并按本规范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广告公司对处理结果免责。广告公司在发现及查处您违规行为过程中所使用的数据(如有)以广告公司统计的为准。如广告公司发现您不再符合投放条件,有权收回您的投放权限。 4.2您违反本规范的,广告公司有权单独或合并采取下述措施: 4.2.1拒绝、限制、禁止推广相应的广告商品; 4.2.2拒绝、删除相应的广告信息; 4.3如有下述违规情形发生,广告公司除有权采取本规范,同时有权终止提供服务且有权不退还您服务费用: 4.3.1违反本规范规定情节严重或影响恶劣的; 4.3.2因违反《阿里巴巴中国站规则》等相关规定被限权及以上处罚的; 4.3.3其他广告公司认为应当按照本条处理的违规情形。   第五章 附则 5.1本规范未作定义的词语或术语,如在《钻石展位广告服务协议》、《阿里巴巴中国网站规则》或其他规则、协议中已有定义的,适用其定义;如在《钻石展位广告服务协议》、《阿里巴巴中国站规则》或其他规则、协议中也未进行定义的,按照该词语或术语的通常含义理解。 5.2广告公司对您广告信息的审核适用审核时所生效的《钻石展位广告服务使用规则》。

  • 《骚扰他人》处理规则意见征集
     2019-08-08
     阿里巴巴
     阅读(111次)

       尊敬的阿里巴巴会员:    阿里巴巴平台鼓励交易双方积极沟通、相互尊重,营造轻松和谐的交易氛围。为维护健康良好的市场秩序,阿里巴巴拟对于对会员实施侮辱、恐吓的行为进行相应管理。现新增《阿里巴巴中国站规则》第五十八条:骚扰他人。具体实施细则详见:《骚扰他人规则解读》。        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在2019年8月24日前至https://survey.1688.com/apps/zhiliao/xeQ5vmeGk进行反馈,感谢您对阿里巴巴的支持与关注!

  • 新增《骚扰他人》规则的公告
     2019-08-08
     阿里巴巴
     阅读(121次)

       尊敬的阿里巴巴会员:    阿里巴巴平台鼓励交易双方积极沟通、相互尊重,营造轻松和谐的交易氛围。为维护健康良好的市场秩序,阿里巴巴拟对于对会员实施侮辱、恐吓的行为进行相应管理。现新增《阿里巴巴中国站规则》第五十八条:骚扰他人。具体实施细则详见:《骚扰他人规则解读》。        此规则将在2019年9月2日正式开始实施                                                                                                                                          特此通知!                                                                                                                                                     阿里巴巴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