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当获取使用信息》处理规则意见征集
 2019-10-17
阿里巴巴
阅读(130次)
尊敬的阿里巴巴会员: 为了保障平台商业信息和他人信息安全,做好信息安全保护工作,阿里巴巴中国站现新增《阿里巴巴中国站规则》第五十九条:不当获取使用信息。有关该规则的详细解读见:《不当获取使用信息规则解读》,现就此调整向广大用户公开征集意见。 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在2019年10月24日前至https://survey.1688.com/apps/zhiliao/xeQ5vmeGk进行反馈,感谢您对阿里巴巴的支持与关注! 阿里巴巴 2019年10月17日
-
不当获取使用信息规则解读
 2019-10-17
阿里巴巴
阅读(127次)
一、不当获取使用信息里的平台商业信息、他人信息分别指什么? 平台商业信息是指阿里巴巴中文网提供的仅允许特定会员查看使用的产品、技术、软件、程序、数据及其他信息,包含但不限于脱敏的成交额、搜索、浏览、加购、订单、评价等信息。 他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真实姓名、手机号码、收货地址等订单相关信息、身份证信息、匿名购买买家的会员名等。 二、哪些情形构成不当方式? 阿里巴巴中文网尊重并依法保护会员及其他相关主体的数据权利,除会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协议对相关数据进行的合法获取使用行为外,为维护阿里巴巴中文网的正常运行秩序、效率、用户个人隐私及商家商业秘密,会员不得在未经阿里巴巴中文网或他人事先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如下任一行为: 向第三方租借账号; 与第三方共享账号; 自行、授权或协助第三方对平台商业信息或平台系统进行地址扫描、网络端口扫描、操作系统探测等扫描及/或探测; 自行、授权或协助第三方以包括通过机器人、蜘蛛等程序或设备监视、复制、传播、展示、镜像、上载、下载等方式擅自获取使用平台商业信息; 向第三方有偿或无偿出售平台商业信息或他人信息; 对外披露、共享平台商业信息或他人信息; 其他不当方式。 三、“情节一般”如何理解?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不当获取使用平台商业信息,或未妥善保存信息,存在泄露风险。 如会员因出租/共享店铺旺旺子账号或生意参谋账号、非法插件获取商业秘密、未经授权的数据复制与下载等不当行为导致平台商业信息存在泄露风险等。 (二)会员因在账号管理、内部管理、合作伙伴管理、系统安全等方面存在过失而导致他人个别信息泄露。 过失,指会员因自身信息安全保护措施不健全、内部管理等非故意原因导致信息泄露的。 合作伙伴管理,指软件服务、物流服务、运营服务(包括外包客服运营等)、数据分析服务等服务合作方的选择与管理。 四、“情节严重”如何理解?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不当获取使用平台商业信息,或未妥善保存信息,由此引发泄露事件。 如会员通过出租/共享店铺旺旺子账号或生意参谋账号等方式售卖所获取的平台商业信息。 (二)会员多次发生“情节一般”情形。 五、“情节特别严重”如何理解?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不当获取使用信息手段恶劣的; (二)不当获取使用信息量级巨大、造成严重后果、被追究或可能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的。
-
天天特卖工厂店2019天猫双11招商规则
 2019-10-17
阿里巴巴
阅读(114次)
一、活动时间 预热时间:2019年11月01日00:00:00-2019年11月10日23:59:59 正式活动:2019年11月11日00:00:00-2019年11月11日23:59:59 二、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9日00:00:00-2019年10月24日23:59:59 三、基础要求: 供货中心商家须符合天猫营销准入基础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校验指标: 商品未受到天猫违规处罚等; 近7天的商品DSR评分≥4.6; 近30天的商品品质退款率≤1%; 近7天商品负评率≤10%; 物流延迟发货率<6%. 四、备货要求: 双11期间(11月7日-11月11日)的活动库存必须是实际可销售且可发货库存的最低值。 在营销中心中报名提报双11库存时,请参照供货中心系统建议区间值进行提报,原则上只能在建议的区间值内提报。 如实际备货双11的可销售库存超出供货中心系统建议区间值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如实提报,并与供货中心反馈说明原因。 五、发货要求: 在2019年11月11日00:00:00-2019年11月15日23:59:59期间消费者付款的天天特卖工厂店商品订单,商家须在2019年11月18日23:59:59前发货。 在2019年11月16日00:00:00-2019年11月19日23:59:59期间消费者付款的天天特卖工厂店商品订单,商家须在72小时内发货。 商家完成发货并且确保消费者可在物流公司系统内查看到订单的物流状态(揽件、中转、派送、签收等),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发货的,供货中心有权按照《2019天猫双十一供货中心商家活动管理规则》进行处罚。 六、活动优惠要求: 商品报名的活动价格不得高于商品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11月11日内在天天特卖工厂店(天猫&淘宝)(含PC和手机)的最低成交价; 须支持双11跨店满减购物津贴“满400元减50元”并承担津贴优惠金额。 七、管控措施: 2019天猫双11供货中心商家活动管理规则 事项 履约要求 违规处罚措施 活动商家要求 天天特卖工厂店双11活动商家基础要求: 1.须参加天天特卖工厂店双11设置的活动玩法,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双11跨店满减购物津贴’满400元减50元‘”; 2. 符合天猫营销准入基础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未受到任何天猫规则违规处罚等;近7天的商品DSR评分≥4.6;近30天的商品品质退款率≤1%;近7天商品负评率≤10%。 3.商品报名的活动价格不得高于商品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11月11日内在天天特卖工厂店(天猫&淘宝)(含PC和手机)的最低成交价; 不符合《天天特卖工厂店2019天猫双11招商规则》,未报名参与天天特卖工厂店双11活动或报名活动后因变更意愿等自身原因“退出”的,天天特卖工厂店将对商家所属商品在双十一期间(2019年11月10日-2019年11月11日)进行下架,同时有权根据商家入驻服务协议约定保留不再向供应商提供天天特卖工厂店服务(如营销活动等)的权利。 发货要求 所有订单须在天猫平台规定时间内完成发货,具体发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在2019年11月11日00:00:00-2019年11月15日23:59:59期间消费者付款的天天特卖工厂店商品订单,商家须在2019年11月18日23:59:59前发货。 2.在2019年11月16日00:00:00-2019年11月19日23:59:59期间消费者付款的天天特卖工厂店商品订单,商家须在72小时内发货。 1、出现1笔延迟发货订单,天天特卖工厂店一经发现即做商品下架处理,商品下架处罚至少24小时(未及时完成整改或有效补救的,下架时间后延,直到完成整改和补救),同时根据天猫或相应平台规则赔偿买家对应损失(如有),商家12小时内对违规商品完成整改。 2、出现2笔延迟发货订单,商品下架、根据天猫或相应平台规则赔偿买家对应损失(如有)同时处罚保证金 5000 元,且商品在2019年11月20日0点前不得再上架。 3、出现3笔延迟发货,视为严重违规,商品下架、商家清退,同时根据天猫平台规则或天天特卖工厂店合作协议赔偿买家和天天特卖工厂店所有相应损失(如有)并罚没5万元全额保证金。 4、与此同时商家无正当理由怠于或拒绝履行发货义务的,根据1688平台规则有权依情形对1688店铺作如下处置: a ) 成交不卖,前二次每次扣6分,第三次及以上每次扣12分。 b ) 迟延发货,每次扣12分。 库存保障要求 保证线上库存值切实有效,库存储备至少满足活动计划最低要求: 1. 在线库存提报数值必须真实可靠,在线库存必须达到销售预测最低库存,且在工厂实际可售库存范围内(可售库存的定义:现有实际在仓库存); 2. 营销通提报库存必须在工厂实际可售库存范围内(可售库存的定义:现有实际在仓库存)。 出现虚假库存属于严重违规,供货中心有权根据供应商处罚规则或商家入驻协议约定,依照从重规定处置,包括但不限于: 1. 商品下架删除; 2. 商家清退; 3. 根据天猫平台规则或天天特卖工厂店合作协议赔偿买家和天天特卖工厂店所有相应损失(如有); 4. 并罚没5万元全额保证金。 商品存在质量问题 指商家所供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 1. 造成消费者人身安全影响,引起消费者质量问题投诉等; 2. 商品经行政监管部门或供货中心抽检后检测为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或消费者购买商品后送交质检机构检测为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或所售商品与国家相关标准不符等。包括但不限于成份含量不合格、非法添加违禁成分、标签标示违规,以及其他违反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有关产品质量的规定。 八, 其他要点: 商家需在2019年10月25日登录供货中心后台确认双11供应商管理规则,如不确认则无法报名天天特卖工厂店2019天猫双11活动。 2019年10月19日00:00:00-2019年10月24日23:59:59期间,商家需在进入营销中心报名双11专属活动,并准确提报双11期间的活动库存。 供应商在2019双11活动期间的综合表现(尤其是商品品质、物流及时性等),均将作为天天特卖工厂店与商家开展合作并获取更多销量的重要参考项之一。
-
供货中心供应商违规处罚规则
 2019-10-17
阿里巴巴
阅读(102次)
《供货中心供应商违规处罚规则》 类别 违规内容 基础定义描述 处罚措施 违规 描述不符 描述不符,是指消费者收到的商品,或经淘宝/天猫或者其他平台渠道等官方抽检、排查到的商品与商家对商品的描述不相符,或商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披露,妨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 1、商家对商品材质、成份等信息的描述与消费者收到的商品严重不符,或导致消费者无法正常使用的; 2、商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披露或对商品的描述与消费者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且影响消费者正常使用的; 3、商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披露或对商品的描述与消费者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但未对消费者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的; 4、被抽检商品描述不符等其他情形。 (1)第一次违规,商品下架24小时工作日(未及时完成整改或有效补救的,下架时间后延直到完成整改和补救),同时根据天猫或相应平台规则赔偿买家对应损失(如有),商家12小时内对违规商品完成整改; (2)自第一次违规处罚整改后重新上线的商品,如再出现同一类型的违规行为,视为第 2 次违规,商品下架、根据天猫或相应平台规则赔偿买家对应损失(如有)同时罚没保证金 2000 元; (3)自第二次违规之日处罚整改后重新上线的商品,如再出现同一类型的违规行为的,视为第3次违规,商品淘汰(下架清退),根据天猫或相应平台规则赔偿买家对应损失(如有)同时罚没保证金 5000 元。 发货延时或缺货、漏发 商家在买家付款后实际未按约定时间或未按订单内容发货,妨害买家权益或未按照承诺向天天特卖工厂店履行承诺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买家付款后,商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发货(完成发货的定义:物流官网物流详情显示为“已揽收/揽件”等); 2、买家付款后,商家未按订单内容发货,如发货商品量与订单不一致、发货商品与订单商品不一致等。 违背承诺 违背承诺是指商家未按照商品详情页面或营销活动等场景中的承诺向消费者履行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漏发发票等),妨害买家权益和/或未按照承诺向天天特卖工厂店履行承诺义务。违背承诺的,商家须继续履行法定或约定的如实描述、赔付、退货、换货、维修等义务。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是指用户发生以下任一行为: 1、商家在所发布的商品信息等中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等权利的; 2、商家所供应的商品涉嫌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的; 3、商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或造成不正当竞争的。(备注:商家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视为严重违规行为) 滥发信息 滥发信息,是指商家未按本细则及天猫或者其他平台渠道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细则、规范、类目管理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妨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发布广告信息:商品信息中包含非认可平台及渠道的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广告、内容、LOGO、二维码等 (二)发布错误描述信息 1、商品标题、图片、规格等商品要素之间明显不匹配; 2、商品标题等信息不实或者与本商品无关的; 3、商品与所发布的类目或属性不符的; (三)违规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商家发布的商品信息违反《广告法》、《互联网广告暂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网络食品违法行为查处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禁止虚假宣传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使用绝对化用语、普通食品宣传保健功能或医疗功效等 严重违规 虚假库存 商家在经营过程中为达到某种目的或牟取利益,在系统中设置虚假库存数量或向天天特卖工厂店提供虚假库存证明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景: 1、商家设置前台库存数量大于商家实际可售库存,导致超卖; 2、商家设置营销通库存大于商家实际可售库存; 3、在运营过程中,向天天特卖工厂店提供库存证明作假等情况。 出现任何一次违规,供货中心有权依照本细则或商家入驻协议约定,依照从重规定处置,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下架删除、违规商品出库(如有)、商家清退,根据天猫平台规则或天天特卖工厂店合作协议赔偿买家和天天特卖工厂店所有相应损失(如有),并罚没全额保证金50000元。 假冒材质成分 假冒材质成份,是指商家所供应的商品全部材质或成份信息的描述与消费者收到的商品完全不符的。 资质造假 商家通过线下或者供货中心商家操作系统等系统方式所提交的企业基本资质、工厂信息,行业特殊资质、品牌及其授权链路凭证等资质材料系假冒、伪造的。 商品存在质量问题 指商家所供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 1. 造成消费者人身安全影响,引起消费者质量问题投诉等; 2. 商品经行政监管部门或供货中心抽检后检测为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或消费者购买商品后送交质检机构检测为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或所售商品与国家相关标准不符等。包括但不限于成份含量不合格、非法添加违禁成分、标签标示违规,以及其他违反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有关产品质量的规定。 以上规则2019年11月1日开始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