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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票保障超时规则临时调整的通知
 2020-02-06
阿里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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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阿里巴巴会员: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企业招工复工都不得已延期,中小企业商家也正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压力。为了减轻停工,物流停运对于企业经营的影响。阿里巴巴在此对于工业品牌站发票保障时效规则做出相应调整(点此查看原规则),其余时间发票保障时效规则不变。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根据原规则计算的最晚开票时间在2020年1月18日00:00:00至2020年3月2日23:59:59期间内的,最晚开票时间调整至3月2日23:59:59,即卖家在此时间之前完成开票动作的将不予理赔(双方额外约定的除外),超出此时间开票的予以理赔。 举例:买家1月10号申请的发票需求,原规则规定时效保障时间至1月25号(符合最晚开票时间在2020年1月18日00:00:00至2020年3月2日23:59:59期间内),则卖家只需要在最晚3月2日23:59:59前完成开票即可,但超出该时间仍未开票的商家才应予理赔。此时间段将视疫情发展做不定期调整。 特此通知。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阿里巴巴中国站 2020 年 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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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体温计、血氧仪等商品发布规范的管控通知
 2020-01-31
阿里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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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阿里巴巴会员: 体温计(含玻璃体温计、电子式体温计、多功能红外体温计如耳温枪等测量人体温度的)、血氧仪等依法属于医疗器械商品,只能发布在医疗器械类目(医药保养>>医疗设备)下。 为了规范阿里巴巴医疗器械市场运营,促进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请错放类目的商家于2020年2月14日前及时自检自查并进行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平台将按照《供应产品信息质量违规处理规则》和《违禁信息发布行为处理规则—药品、医疗器械类》进行处置。 特此通知。 阿里巴巴中国站 2020 年 1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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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口罩商品发布规范的管控通知
 2020-01-23
阿里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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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阿里巴巴会员: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请所有在阿里巴巴平台上销售口罩的商家合法合规经营,不得哄抬价格或者变相涨价或者恶意误导消费者。 1、【不得虚假宣传】依据《广告法》等有关法律规定,非医疗器械口罩不得宣传医用、外科、防肺炎、灭菌、无菌等疾病治疗类词语,非N95及KN95的普通口罩不得宣传防病毒、防飞沫传染等词语; 2、【平台发布规范】医用口罩依法属于医疗器械商品,只能发布在医疗器械类目(医药保养>>医用材料); 3、【不得哄抬价格或者变相涨价或者恶意误导消费者】商家不得哄抬价格或者变相涨价或者恶意误导消费者,显著涨价、哄抬价格将面临平台对商家处罚,且根据监管要求报送相关信息,构成违法的最高将面临300万元罚款。商家设置的价格/邮费异常的商品,或者无库存/快递无法支持的商品,建议商家自行下架(不得通过设置高邮费来误导消费者)。 4、【法律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二)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经价格主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三)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 在此举国共克疫情时艰的特殊时期,希望各位商家与平台一起,共同以抗击疫情大局为重,尽最大努力,确保防疫用口罩供应和合理定价,积极配合国家有关疫情防控的措施,严格遵守平台有关商品宣传、发布和市场管理规范等要求,受疫情影响较小的、物流可通的卖家们能尽量快速发货,帮助全国人民共同抗击疫情! 针对出现监管部门通告、重要媒体曝光以及消费者集中反馈的各类问题的商家,平台将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平台规则严肃处理。 阿里巴巴中国站 2020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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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图片侵权处理规则》修订征集意见稿
 2020-01-08
阿里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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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阿里巴巴会员: 为了适应1688市场平台的发展变化,促进1688交易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阿里巴巴中国站将对现行的《阿里巴巴中国网站规则》第五十三条:“……《图片侵权处理规则》……”进行修订,现就此修订规则向广大用户征集意见。 规则变化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一)扣分处理: 1、投诉成立: (1)在等待审查期间,自行删除投诉对应的供应产品信息或相册图片、旺铺其他版块图片,每次扣1。 (2)人工介入处理的,每次扣2分,且删除投诉对应的供应产品信息或相册图片、旺铺其他版块图片。 2、同一权利人在三天内对同一卖家的投诉视为一次投诉。 3、行为年首次图片侵权行为成立,不扣分 (一)扣分处理: 1、投诉成立: 删除:在等待审查期间,自行删除投诉对应的供应产品信息或相册图片、旺铺其他版块图片,每次扣1。 新规:每次扣2分,且删除投诉对应的供应产品信息或相册图片、旺铺其他版块图片。 2、同一权利人在三天内对同一卖家的投诉视为一次投诉。 3、行为年首次图片侵权行为成立,不扣分 就上述拟调整的规定,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在2020年1月20日前至 https://survey.1688.com/survey/4M6zqgY6R 进行反馈,感谢您对阿里巴巴的支持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