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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图片侵权处理规则》修订正式执行的通知
 2019-12-19
阿里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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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阿里巴巴会员: 为了适应1688市场平台的发展变化,促进1688交易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阿里巴巴将对现行的《图片侵权处理规则》进行修订,该新规则将于2020年3月10日开始正式执行。请广大会员注意规则变化。 规则变化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一)扣分处理: 1、投诉成立: (1)在等待审查期间,自行删除投诉对应的供应产品信息或相册图片、旺铺其他版块图片,每次扣1。 (2)人工介入处理的,每次扣2分,且删除投诉对应的供应产品信息或相册图片、旺铺其他版块图片。 2、同一权利人在三天内对同一卖家的投诉视为一次投诉。 3、行为年首次图片侵权行为成立,不扣分 (一)扣分处理: 1、投诉成立: 删除:在等待审查期间,自行删除投诉对应的供应产品信息或相册图片、旺铺其他版块图片,每次扣1。 新规:每次扣2分,且删除投诉对应的供应产品信息或相册图片、旺铺其他版块图片。 2、同一权利人在三天内对同一卖家的投诉视为一次投诉。 3、行为年首次图片侵权行为成立,不扣分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 阿里巴巴中国站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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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嫌恶搞领袖人物及损害党旗、国旗、军旗尊严类商品禁售管控的公告
 2019-12-03
阿里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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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阿里巴巴会员: 平台接有关部门要求,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平台规则,将对使用毛泽东等领袖人物形象,配以夸张、误导等不当宣传语的商品销售;使用党旗、国旗、国徽、军旗为背景,配上不雅的文字进行宣传;使用革命圣地延安宝塔山等为背景,配上不雅的文字进行宣传类商品进行扩大管控,特公告如下: 一、对于违规发布、出售损害党旗、国旗、国徽、军旗、革命圣地等形象、尊严类商品,平台将依据《违禁信息发布行为处理规则》第三条违规处理中的第三款第一项:引起社会恶劣影响,造成人身安全事故,或交易存在严重违背公序良俗原则等情形条款进行处置。 二、对于违规发布、出售侮辱、丑化、恶搞领袖人物等形象、尊严类商品,平台将依据《违禁信息发布行为处理规则》第二条违规类型-禁限售商品及信息中的第四款第六项:含有损害国家荣誉、名誉,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美化他国侵略史实或宣扬军国主义思想的商品或信息的条款进行处置。 2019年12月3日起平台将对相关商品开展全面的信息排查与清理工作,对问题商品进行处理。望广大卖家积极开展自查,避免不必要的处置及扣分。若卖家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平台将依照法律规定向公安部门等相关监管部门上报相关信息,由其依法处置。 本公告于2019年 12月3日进行公示通知,即日正式生效。 特此通知。 阿里巴巴中国站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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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中国站营销活动虚假蓄水及虚假交易行为处置声明
 2019-11-07
阿里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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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阿里巴巴会员: 1688一直都在为用户提供安全、方便的采购环境以及营造公平诚信的商业氛围而努力,严厉打击为提高店铺信誉和商品销量、从而违反诚信经营行为的商家. 如商家在营销活动期间(包含蓄水、预热及爆发期)存在虚假蓄水或虚假交易行为,平台将视行为严重程度做以下处置: 虚假蓄水商家蓄水期处置规则: 1、平台会视商家虚假蓄水行为严重程度执行预警、搜索降权、会场屏蔽、活动指挥部查看/使用权限取消或活动清退; 2、限制或取消其后续营销活动的蓄水期权益。 虚假交易商家处置规则: 1、按照阿里巴巴网规《虚假交易处理规则》进行处罚扣分处理; 2、平台会视商家虚假交易行为严重程度执行预警、搜索降权、会场屏蔽、活动指挥部查看/使用权限取消或活动清退; 3、虚假交易行为情节严重的商家(包含与其关联的其他账号),将限制或取消其该活动结束后30天的1688.com网站全域会场展示资格(展示中的,将做下线)和其后续90天的营销活动报名资格(报名成功的,将做报名剔除); 4、活动结束后对虚假交易情节严重的商家予以平台公示。 定义: 虚假蓄水:指由系统判定的存在通过不正当方式产生蓄水订单获取网站蓄水期权益的行为。 虚假交易: 指通过不正当方式产生交易,提高账户信用积分和/或商品销量,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 虚假交易行为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类: 1.会员利用多个马甲小号或自己作为买家,购买自己发布的商品; 2.会员与其他公司、朋友、同学、家人等进行互买互卖; 3.会员利用第三方炒作团伙或通过与他人协议交换购买的方式进行交易; 4.线下已完成交易通过线上走账或月结的方式进行交易; 5.自己淘宝店到自己1688店铺下单交易; 6.使用虚假物流单号或一个物流单号重复多次使用的行为; 7.会员通过变更商品页面信息,或大幅度修改商品价格等违规手段提高商品销量; 8.其他利用不正当方式提高商品销量和/或提高信用积分的行为。 附录(规则学习课程): 虚假交易定义:https://peixun.1688.com/course/detail.htm?spm=a26eo.10565339.jx49060p.17.2bf04984aF5NO8&code=PX268XU2 虚假交易案例:https://peixun.1688.com/course/video.htm?spm=a26eo.10621422.0.0.dbe75c0eBYs68D&code=PXPI25T8 虚假交易申诉:https://peixun.1688.com/course/video.htm?spm=a26eo.10621422.0.0.46145c0emKFtns&code=PXY5EQ3I 特此通知! 阿里巴巴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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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配合监管合规要求即日起下架电子烟产品
 2019-11-07
阿里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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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阿里巴巴会员: 2019年10月30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附件一),敦促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2019年11月7日,根据该通知要求,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关于立即关闭电子烟店铺、下架电子烟产品的函》(附件二),要求阿里巴巴集团即日起关闭平台上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 呵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是阿里巴巴一以贯之的准则。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阿里巴巴一直都严格要求任何店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禁止电子烟类产品以未成年人或者学生群体为营销推荐对象,禁止在宣传信息中出现含有学生、学校、少年儿童等文字、图片的素材内容。此外,阿里巴巴也早已在全网电子烟产品页面增加了未满18岁群体的购买劝阻信息,并上线电子烟交易拦截功能,识别并阻断18岁以下消费群体购买电子烟的通道。 阿里巴巴始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了配合国家有关部门针对电子烟的监管要求,平台从即日起下架电子烟相关产品、删除电子烟相关产品、禁止电子烟相关产品的销售及广告投放,同时做好商家咨询及消费者售后保障服务,感谢广大商家理解并支持。 特此通知! 阿里巴巴集团平台治理部 2019年11月7日 附件一: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 http://www.tobacco.gov.cn/html/27/2701/270102/89730173_n.html 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通 告 2019年第1号 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 2019-11-01 2018年8月2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了《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通告2018年第26号,以下简称《通告》)。自《通告》发布以来,社会各界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意识普遍增强,向未成年人直接推广和销售电子烟的现象有所好转。但同时也发现,仍然有未成年人通过互联网知晓、购买并吸食电子烟。甚至有电子烟企业为盲目追求经济利益,通过互联网大肆宣传、推广和售卖电子烟,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巨大威胁。为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电子烟作为卷烟等传统烟草制品的补充,其自身存在较大的安全和健康风险,在原材料选择、添加剂使用、工艺设计、质量控制等方面随意性较强,部分产品存在烟油泄漏、劣质电池、不安全成分添加等质量安全隐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要求,为加强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应予以劝阻、制止。 同时,为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护力度,防止未成年人通过互联网购买并吸食电子烟,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敦促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 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切实加强对本通告的宣传贯彻和执行,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的侵害。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电子烟产品的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对通过互联网推广和销售电子烟行为的监测、劝阻和制止,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或通报相关部门。 特此通告。 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二: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关于立即关闭电子烟店铺、下架电子烟产品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