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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里巴巴中国网站品牌准入标准》的修订公告
 2020-03-25
阿里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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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阿里巴巴会员: 根据杭州市农业农村局与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西湖龙井茶产地证明标识管理办法》,配合监管合规要求,阿里巴巴将对现行的《阿里巴巴中国网站品牌准入标准》进行修订,新修改后的规则于2020年4月1日正式生效施行,请广大会员注意规则变化。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食品酒水行业将新增针对“西湖龙井“品牌准入的管控,同时请商家遵守《配合监管合规要求 针对“西湖龙井”地理标识使用管理的通知》中提及的西湖龙井茶叶商品发布。 特此通知,感谢您对阿里巴巴中国站的支持与关注! 阿里巴巴中国站 2020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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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监管合规要求针对“西湖龙井”地理标识使用管理的通知
 2020-03-25
阿里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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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阿里巴巴会员: 2020年1月22日,杭州市农业农村局与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西湖龙井茶产地证明标识管理办法》(附件一),明确了“西湖龙井”、“龙井茶(西湖产区)”地理标识使用的标准,并敦促电商平台及时进行整改。根据该《办法》要求,平台将对西湖龙井茶叶做如下要求: 一、西湖龙井茶叶商品发布: (一)“食品酒水>茶叶>绿茶”类目下,产品属性-原产地城市须为杭州市; (二)若卖家所售商品为企业生产加工,使用“西湖龙井“、“龙井茶(西湖产区)”等描述的,相关生产加工企业须为监管部门授权名单中的企业(附件二)。 二、违规处理: 卖家未按上述要求发布商品的,1688将依据《知识产权侵权处理规则》“规则进行处理。请各位卖家务必尽快做好自检自查,规范发布商品,避免不必要的违规,与平台共同打造合规、公平、可信的市场环境。 本公告于2020年3月25日进行公示通知,2020年4月1日正式生效。 特此通知,感谢您对阿里巴巴中国站的支持与关注! 阿里巴巴中国站 2020 年 3 月 25 日 附件补充: 附件一 :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与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湖龙井茶产地证明标识管理办法》 点此查看,具体信息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为准。 附件二《西湖龙井茶叶授权茶企业名单》 点此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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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口罩类商品发布管理规则变更的公示通知
 2020-03-25
阿里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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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阿里巴巴会员: 感谢各位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依然坚守为买家服务的商家朋友们!随着各行各业复工复产的有序推进,越来越多的商家已经逐步走向正常经营。 我们针对《关于加强平台口罩类商品发布管理公告》 做如下调整: 自2020年4月1日00:00:00起,口罩类商品发布流程恢复日常要求,即取消 “线上审核通过和签署过承诺函商家才可发布和销售口罩商品”的这项要求,但口罩商品发布规范仍需遵守《关于口罩商品发布规范的管控通知》中提及的要求。 特此通知,感谢您对阿里巴巴中国站的支持与关注! 阿里巴巴中国站 2020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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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易争议处理规则》的修订公告
 2020-03-23
阿里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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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阿里巴巴会员: 为了适应1688.com市场平台的发展变化,促进1688.com交易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阿里巴巴将现有的《交易争议处理规则》进行修订。新修改后的规则于2020年3月30日正式生效施行,请广大会员注意规则变化。 《交易争议处理规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交易争议处理规则》 《交易争议处理规则》 六、买卖家交易须知 六、买卖家交易须知 1.发货、收货、退货相关问题 1.发货、收货、退货相关问题 (3)退货 (3)退货 8)交易作退货退款处理的,若商品性质已不适宜退货,则作退款处理。本规则另有说明的,从其说明。 本条款说明: 商品性质不适宜退货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已过期或已拆封的食品。 2、 已损毁的商品。 8)因卖家责任交易作退货退款处理的,若商品性质已不适宜退货,或买家退货存在客观障碍且卖家无法或拒绝提供退货帮助的,则作退款处理。本规则另有说明的,从其说明。 本条款说明: 商品性质不适宜退货或买家退货存在客观障碍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已过期或已拆封的食品。 2、已损毁的商品。 3、物流或快递禁运品 特此通知。 阿里巴巴中国站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