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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商务服务”商品在线交易功能的公告
 2018-11-22
阿里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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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阿里巴巴会员: 为了进一步保障交易安全,维护阿里巴巴中国站的经营秩序,促进阿里巴巴中国站交易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1688平台将于2019年1月1日将不再支持 “商务服务”商品的在线采购批发。 请广大会员密切关注本通知及后续相关公告,注意调整内容。同时也提醒会员:此次调整过程中,在相关产品关闭前,会员作为卖家已与其他网站用户达成的交易,仍需履行相应卖家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在途订单(如有)及履行有关服务承诺等。 上述相关产品功能如有调整,阿里巴巴将另行公告通知。 特此公告,感谢您对阿里巴巴的支持! 阿里巴巴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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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里巴巴中国站个人版诚信通调整公告
 2018-11-07
阿里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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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阿里巴巴会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将于2019年1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请广大会员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进行自查,如为自然人身份,请尽快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提交相关资质证件到1688平台审核。 同时,为了进一步保障交易安全,维护阿里巴巴中国站的经营秩序,促进阿里巴巴中国站交易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1688平台对诚信通个人版做出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1、自2019年1月1日起,诚信通个人版将全面停止续签,诚信通产品将不支持自然人身份经营者订购。 2、如诚信通会员已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请将相关资料(产品转换升级函+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或股东证明)提交至对应营销顾问,由营销顾问提交资料审核。资料审核期间,会员需要配合1688网站进行身份审核认证,具体以操作页面通知为准。 3、自2019年9月1日起,1688网站将对未能完成市场主体登记及身份审核等诚信通会员做处理(具体处理措施将另行公告通知)。 上述相关内容如有调整,阿里巴巴将另行公告通知。 请广大会员密切关注本通知及后续相关公告,注意调整内容。同时也提醒会员:此次调整过程中,在相关产品与服务关闭前,会员作为卖家已与其他网站用户达成的交易,仍需履行相应卖家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在途订单(如有)及履行有关服务承诺等。鉴于上述调整,会员如不再使用卖家相关产品/服务,但仍开通着买家保障服务等基于卖家身份而开通并涉及到资金缴纳或冻结的相关服务,在确认已不再需要的情况下请及早处理关闭或退出,以减少您的资金占用。 特此通知! 阿里巴巴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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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评价处理规则
 2018-11-02
阿里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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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 1、评价:指在成功完成在线交易(订单状态已显示为交易成功)后,交易双方对对方的交易情况作出的评述,评价记录是用户交易状况的重要标记。 通常系买家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后,涉及对商品的使用及服务的体验发表的评述。 2、评价包括星级评定及文字评述。星级评定中,一星、二星为“差评”,三星为“中评”,四星、五星为“好评”。 3、出现下述情形的,不界定为评价: 1)恶意评论 2)不当言语 3)其他经阿里巴巴认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恶意评论”的界定及包含的情形: “恶意评论”系指买家为牟取额外财物、获取其他不当利益、满足自身不合理诉求,或以不正当竞争、报复等主观恶意为目的,给予卖家“中评”、“差评”,或采用文字评论对卖家商品、服务实施污蔑、诋毁等行为。 包含: 1)向卖家提出约定之外的主张意欲牟利。如:要求返现、赠物、折扣等; 2)不以交易为目的的商业攻击行为。如:批量恶评等; 注:阿里巴巴将以大数据技术并结合被评价方的举证,以普通人的认知水准及日常经验,对评价人是否属“商业攻击行为”予以界定。 3)其他经阿里巴巴认定的情形。 “不当言语”包含的情形: 1)出现辱骂、色情淫秽、低俗、暴恐、破坏社会稳定及其他违法违禁或有违公序良俗的内容; 2)泄露他人隐私信息,如:姓名、联系方式、收件地址等; 3)广告信息,如:手机号、微信公众号等;涉及加盟、兼职、招募、转售等;推销推广其他平台/商品等; 4)留言内容与交易商品或服务完全无关; 5)其他经阿里巴巴认定的情形。 二、违规评价处理措施 评价版块中出现非评价内容的,依情形作如下处理: 1、整条内容均非评价的,该所有内容不予显示。 2、出现部分非评价内容,该部分内容不予显示。 注:阿里巴巴将视实际情形变化调整上述处理措施 三、违规评价投诉受理时间、方式及流程 1、卖家可于买家作出评价行为后的30天内发起,出具司法机关生效裁判文书的不受前述30天限制。 2、投诉方式: 请在阿牛自助端输入“异常评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投诉场景、投诉内容及其相关凭证,阿里巴巴工作人员收到投诉之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 3、投诉流程: 四、评价投诉举证 投诉人发起评价投诉的,应当说明详实的投诉理由及提供有效凭证予以证实评价人的违规评价行为。如: 1、阿里旺旺聊天记录 2、手机短信(视频形式) 3、其他经阿里巴巴判定有效的证据 五、附则 1、阿里巴巴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经营环境的变化等因素及时地修订本规则并予以公示,修订后的规则于公示中指定日期起生效。 2、若用户行为同时违反《阿里巴巴中国网站规则》总则或分则,阿里巴巴将同时依据该等规则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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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计算机及其周边设备类商品发布标准公告
 2018-10-30
阿里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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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阿里巴巴会员: 为了更好地规范阿里巴巴平台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平台交易秩序,阿里巴巴现对挖矿机硬件类商品的发布做如下要求: 一、 适用范围 本公告适用于阿里巴巴平台所有发布计算机及其周边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主机、显卡、电源、机箱、水冷、连接线等相关设备)类商品的商家。 二、 商品发布要求 商品信息层面(标题、属性、SKU、详情、图片等)描述为计算机及其周边设备的商品,其商品描述中不得出现“矿机”、“挖矿”、“虚拟币”、“数字货币”等诱导买家使用该类商品进行数字货币挖矿的信息。 三、 违规处理 商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发布商品的,平台将按照《违禁信息发布行为处理规则》对该类商品或信息进行下架或删除处理。 即日起,平台将开展全面的信息排查与清理工作,对描述为“矿机”、“挖矿”、“虚拟币”、“数字货币”等诱导买家使用该类商品进行数字货币挖矿的商品进行处理,望各位商家务必在此之前做好自查自检,避免不必要的违规,积极配合,与平台、监管部门共同打造合规、安全、可信的市场环境。 本公告于2018年10月30日进行公示通知,2018年11月6日正式生效。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谢您对阿里巴巴的支持与关注! 阿里巴巴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