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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保障服务协议
 2015-04-08
阿里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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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缔约方为阿里巴巴中国站用户(下称“卖家”或“您”)、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以下单独或合称"阿里巴巴")。卖家声明与承诺(一)卖家确认在申请加入买家保障服务之前,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一旦加入本买家保障服务计划,即表示同意遵循本协议之所有约定。(二)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附件、正文提及的规则及所有阿里巴巴中国站上关于“买家保障服务”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下称“买家保障服务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买家保障服务争议处理规则》等。所有这些规则都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 您同意阿里巴巴有权随时对本协议和规则内容进行单方面的补充和(或)变更,并以在阿里巴巴中国站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若您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包括但不限于维持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继续发布商品信息等,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使用本服务;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您应停止使用本服务,并向阿里巴巴提交协议终止申请。(四) 卖家声明在同意接受本协议并加入本服务时,卖家是具有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本协议内容不受卖家所属国家或地区的排斥。不具备前述条件的,卖家应立即终止注册或停止使用本服务。一、 定义1、买家保障服务:指您确认接受《买家保障服务协议》,且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缴存不低于人民币3000元的保证金(经阿里巴巴同意除外),根据本协议及阿里巴巴中国站(所涉域名为:alibaba.com.cn、alibaba.cn、1688.com下同)其他公示规则的规定,通过阿里巴巴中国站发布产品信息并通过支付宝服务向其他阿里巴巴用户(下称"买家")出售产品时,承诺为买家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当您发生违约或不诚信行为(收款后未按约定时间发货或交付商品的数量或质量与约定不符等造成买家损失且未对买家的补救、赔偿要求进行及时合理响应),买家可向阿里巴巴提出投诉介入申请,阿里巴巴在收到买家有效申请后,根据相关证据,有权独立判断投诉是否成立,如阿里巴巴判断投诉成立,则阿里巴巴有权从您的保证金中扣划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向买家进行先行赔付,保障买家权益。买家保障服务是您向买家提供的服务,您是该服务的责任者,阿里巴巴不是责任者。2、保证金:指您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及阿里巴巴中国站其他公示规则的规定,缴存于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并授权阿里巴巴通知支付宝公司进行止付锁定或缴存于您的保证金账户,在您未履买家保障服务承诺时用于对买家进行赔付的资金。3、先行赔付:指您与买家通过支付宝中介服务进行交易后,如因您未履行买家保障服务承诺而导致买家权益受损,且在买家直接要求您处理未果的情况下,阿里巴巴有权以普通、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根据相关证据材料和规则,判定您是否应承担赔付责任。如是,则阿里巴巴有权自您的保证金账户直接扣除相应金额保证金款项或向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发出相应款项的支付指令,同时在保证金不足时动用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中的余额赔付给买家。4、支付宝服务:指由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公司”)向您提供的“支付宝”软件服务系统及附随为您提供的代收代付货款的中介服务。支付宝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您与支付宝公司之间签署生效的《支付宝服务协议》之约定。5、支付宝账户:指由支付宝公司为用户提供的一个唯一的编号,由用户自行设置密码,以此查询或计量用户的预付或应收应付款。 二、 卖家资格1、卖家加入买家保障服务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1.1个人卖家通过个人实名认证,企业卖家通过企业身份认证或企业实地认证或企业名称认证;1.2卖家同意并签订《买家保障服务协议》;1.3卖家自行缴存不低于人民币3000元的保证金于保证金账户或指定的支付宝账户(经阿里巴巴同意除外);1.4其他阿里巴巴认为须符合的条件。2、卖家应保证在协议期内始终具备上述条件,如阿里巴巴有合理怀疑且卖家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未违反上述条件任何一项的,则阿里巴巴有权立即中止或终止本协议;3、卖家应保证其阐述的上述条件均真实准确,如因卖家上述条件不符发生纠纷或被相关国家机关处罚的,卖家应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而造成阿里巴巴(包括其关联公司、合作伙伴等)损失的,卖家负责全部赔偿。 三、 您的权利和义务1、您承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发布供应信息并进行交易,从事的前述行为均真实、合法、有效并独立承担责任,并对描述的商品信息负有举证责任。您应保证您出售的商品在合理期限内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符合商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等,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2、您有义务按约定的质量、数量、时间等提供产品及相关服务,维护您及阿里巴巴的商誉。3、您不得将买家保障服务交易项下的权利义务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否则阿里巴巴有权立即取消其买家保障服务,造成阿里巴巴损失的,您须负责全部赔偿。4、您保证当您的生产经营情况等发生重大不利事件时,将立即通知阿里巴巴,否则阿里巴巴有权立即取消您的买家保障服务,造成阿里巴巴损失的,您须负责全部赔偿。5、您有义务确保您的账户及密码不外泄,任何因您的疏忽造成的账户被盗带来的损失和赔偿责任,由您完全独立承担,阿里巴巴不承担任何责任。6、您签署本协议即意味着同意并遵守本协议及其他公示或将来可能公示的买家保障服务规则、文件、问答,阿里巴巴网站规定的《阿里巴巴服务条款》及支付宝服务的《争议处理规则》的所有规定。7、您同意:当进行先行赔付时,或阿里巴巴使用自有资金代您向买家进行赔付时,即视为您违规,阿里巴巴有权给予您相应处罚。8、您同意:当阿里巴巴受理买家提出的买家保障服务维权和赔付申请时,您应积极配合,在阿里巴巴要求的时间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证明您与买家交易的商品是否存在买家提出的问题或是否符合双方的约定,并保证所提交的证据材料真实、合法。 四、阿里巴巴的权利义务1、在收到卖家加入买家保障服务的申请后,阿里巴巴有权对该卖家的申请给予审核以确定是否同意其申请。卖家同意阿里巴巴有完全的权利同意或拒绝申请。2、在收到加入买家保障服务的申请并审核同意后,阿里巴巴可在该卖家店铺、产品信息上加注并展示“买家保障服务”标识及将来本服务中可能增加的其它特别标记。3、发生支付宝担保交易后,如买家发起有效的赔付申请,则阿里巴巴有权依据本协议规定、买家提供的资料和证据,以其独立判断确定买家索赔是否成立;如索赔依据成立,阿里巴巴有权自您的保证金账户扣划或向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发送支付指令,将部分或全部保证金用于向买家进行赔付,阿里巴巴对买家、用户没有任何责任。4、依据卖家的授权,阿里巴巴可以依据本协议、与卖家签署的其它协议、或买家保障服务有关规则,处置保证金及卖家在阿里巴巴网站的其他账户资金。阿里巴巴基于独立判断有合理理由怀疑可能存在卖家损害买家或第三人或阿里巴巴利益的情况下,也有权随时取消卖家的买家保障服务。5、阿里巴巴使用保证金进行任何代为赔付之后,将以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联系等)通知卖家,在向卖家出具的书面通知中,将说明代为赔付原因及赔付金额。6、因卖家违反本协议或与阿里巴巴签署的其他协议构成违约而被终止服务,则阿里巴巴有权将卖家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7、依据卖家在本协议中的授权,阿里巴巴可以向争议处理司法机关提供卖家一般信息及纠纷调解中保留的证据,且有向该司法机关提出查看及索要案件处理信息的权利。8、阿里巴巴依据本协议享有的权利以及获得的授权,都可以全部或部分转移、转让、许可、分授权、转授权给他人。9、即使卖家加入买家保障服务并因此与买家发生支付宝担保交易,但对于因该交易所产生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履行、索赔的提出、以及赔款的支付等,均由卖家与买家自行承担责任,阿里巴巴对此没有任何的义务。 五、保证金规则您应根据以下条款之约定缴存,并不可撤销地授权阿里巴巴及其关联公司有权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及阿里巴巴中国站其他公示规则的规定止付(或冻结)、使用、处置保证金。1、保证金缴存1.1首次缴存1.1.1 除经阿里巴巴同意您暂缓缴存外,您在申请加入买家保障服务时,必须同时自行缴存不低于人民币3000元的保证金。如您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已缴存过3000元或3000元以上的保证金,则在本协议生效后,您无需立即另行额外缴纳保证金。1.1.2 经阿里巴巴同意您暂缓缴存,则您理解并承诺在暂缓缴存期满前缴存保证金,使保证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元,否则视为您主动退出买家保障服务计划。另外,在暂缓缴存期间您发生任何赔付事件,除您应承担全部赔付责任外,您应立即缴存保证金,使保证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元。1.2补充缴存(以下称为“补缴”)1.2.1您应始终保持保证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元,如发生赔付事件导致当前保证金余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时,应在赔付之日起十四(14天)内补缴,使保证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元,否则视为您主动退出买家保障服务,阿里巴巴有权在补缴期间中止您的买家保障服务。1.3尽管有上述约定,本协议有效期内,阿里巴巴有权根据您业务变化及实际赔付情况,以书面方式通知您调高保证金金额。您应使保证金余额始终保持不低于本条款约定的最低额度要求或阿里巴巴通知调高之金额(以二者中,金额较高者为准),保证金不足期间,阿里巴巴有权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2、保证金止付(或冻结)您不可撤销地授权阿里巴巴根据本协议之约定将您缴存的保证金3000元或阿里巴巴通知调高之金额通知支付宝公司止付锁定于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或冻结于您的保证金账户中。若您自行缴存的保证金超过3000元,当针对您的赔付申请总额大于3000元部分时,阿里巴巴有权就赔付申请超过3000元部分做同等金额止付(或冻结)处理,直至止付(或冻结)全部。3、保证金解除止付(或解冻)对于您缴存的最低额度的保证金即3000元或根据阿里巴巴通知而调高之保证金金额,当您申请主动退出或保证金不足未及时补缴退出或阿里巴巴单方面通知您终止买家保障服务而退出买家保障服务计划,并同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保证金将解除止付(或解冻): 3.1没有未完结的交易; 3.2没有未完结的投诉案件;3.3没有在投诉期限内(买家确认收货之日起60日内)的交易。4、缴存于保证金账户的保证金退回4.1您退出买家保障服务计划,保证金符合解冻条件且不存在因违约应被作为违约金没收情形的,阿里巴巴将退回您自行缴存于保证金账户的全部保证金余额至您的通用账户。对于您在退出买家保障服务之前所发生的交易,不因您的退出而影响买家享受买家保障服务。4.2对于您自行主动缴存于保证金账户的超过3000元部分的保证金,不存在本条所述冻结情形且不存在因违约应被作为违约金没收情形的,您可以根据自身要求自行转出至您的通用账户。5、保证金的管理与使用5.1 您同意:阿里巴巴有权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发生时,处置您的保证金:5.1.1 如您在阿里巴巴中国站发布商品、利用支付宝服务达成交易、履行交易相关义务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阿里巴巴中国站任何规则、诚信通服务协议或支付宝公司的任何规定或违反您对买家的承诺,或被买家申请维权、索赔时,阿里巴巴有权根据其独立的判断,无须承担责任地,直接使用保证金或向支付宝发送支付指令对买家进行先行赔付。5.1.2如您违反本协议和/或阿里巴巴中国站任何规则和/或您与阿里巴巴签署的其他协议,给阿里巴巴或其关联公司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赔偿、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的,阿里巴巴有权根据其独立的判断,无须承担责任地,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或扣划相当于阿里巴巴或其关联公司损失(含应退回的货款等)的金额,以补偿阿里巴巴或其关联公司所遭受的损失。同时阿里巴巴有权无限期要求支付宝公司关闭您的或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的全部或部分功能,直至您履行了约定的义务。上述5.1.1项规定的赔付程序将按阿里巴巴中国站不时公布的规则及/或阿里巴巴、支付宝公司的决定进行。5.2 阿里巴巴如使用保证金进行任何赔付,将以书面方式通知您。在向您出具的书面通知中,将说明赔付原因及赔付金额。5.3 如您的保证金或支付宝余额不足以赔付时,您应自行支付额外的赔付金额。在您保证金或支付宝余额不足时,阿里巴巴没有使用自有资金向买家或者任何第三方支付赔偿金、补偿金或其它任何款项的义务,您仍应对买家或者其他权利人承担赔付、补偿义务。您明确同意如您的保证金或支付宝余额不足以赔付,且您未自行向买家支付额外的赔付金额时,您不可撤销地委托阿里巴巴(但阿里巴巴无义务)使用自有资金代您向买家进行赔付。此等情形下,阿里巴巴有权向您追偿赔付金,包括但不限于采用以下三种方式:5.3.1 要求您在阿里巴巴赔付后十四(14)日内向阿里巴巴偿还与赔付金数额相同的资金,以补偿阿里巴巴所遭受的损失,并向买家赔付您实际需赔付金额中的剩余部分(如有),且在指定时间内补足保证金。5.3.2将您已购阿里巴巴的产品或服务中未履行部分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诚信通、网销宝等)以抵付损失;或将您在阿里巴巴网站的所有账户下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任何预付款,应收款等)及支付宝中的款项扣除(见附件)以抵付损失。5.3.3要求支付宝公司将您的或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下的款项直接支付给阿里巴巴,以补偿阿里巴巴所遭受的损失。如阿里巴巴的损失通过上述三种方式仍无法弥补,则阿里巴巴有权单方面终止向您提供任何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阿里巴巴中国站服务、诚信通服务等),而且继续要求您承担赔偿责任。5.4 您对买家、任何第三方以及阿里巴巴的赔付责任不以您已缴纳的保证金为上限,您应承担全部赔付义务。阿里巴巴不对买家或者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赔付、赔偿义务,但有权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将您的保证金用于保障对买家或其他权利人的利益。 6、保证金缴纳的保险替代 6.1 如您及您的店铺满足保险公司设定的履约保证险投保条件,您可以通过投保履约保证险的方式,全部或部分减少您的保证金缴纳义务。若您投保了履约保证险,您在本协议项下的保证金缴纳义务金额可相应扣减与保险金额等值的金额。 6.2 不论您选择自缴保证金还是投保履约保证险替代相应保证金缴纳,您的自缴保证金可用余额与保险金额可用余额的总和应持续保持不低于人民币3000元的最低条件(或阿里巴巴要求的其他最低金额条件),如无法满足前述最低条件,您应在阿里巴巴要求的限定期限内补缴保证金或对保险金额进行提额直至满足前述最低条件,否则,视为您主动退出买家保障服务,阿里巴巴有权在补缴或提额期间中止您的买家保障服务。 6.3 若您的自缴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险保险金额的金额总和超过3000元的最低条件,当针对您的赔付申请总额大于3000元时,则阿里巴巴有权就赔付申请超过3000元部分做同等的保险通知赔付及保证金止付(或冻结)、赔付处理。 6.4 您了解并同意,履约保证险系第三方保险公司独立向您提供的保险产品,履约保证险相关的权利义务由您与保险公司通过保险合同及保险条款进行确定,阿里巴巴不是保险合同的当事方,不承担保险相关的法律责任,但为使您更好地履行买家保障服务承诺,您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授权阿里巴巴有权根据其对买家投诉的判断结果直接通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内向买家进行赔付,保险公司完成赔付后获得对您的追偿权。 6.5 你了解并同意,当自缴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险同时存在时,将优先通过履约保证险向买家进行赔付,当履约保证险不足赔付或赔付失败时,不足赔付或未赔付部分将动用您的保证金向买家进行赔付。 六、委托支付1、本协议一旦生效,即表示您已充分理解并同意向支付宝公司做出授权,您授权支付宝公司根据阿里巴巴发出的指令对您的或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中的余额进行相应操作(含向您开通了支付宝卡通功能的银行账户所属银行转发并协助完成该支付指令的操作),此授权在本协议有效期间以及本协议明确约定的期间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不可撤销。2、根据本协议的约定,阿里巴巴有权向支付宝公司发出如下类型的指令:2.1保证金止付或保证金解除止付,余额止付或余额解除止付;2.2划扣保证金、余额用于执行先行赔付或赔偿阿里巴巴及其关联公司的损失;2.3如阿里巴巴根据你的委托代您向买家进行了赔付,或者因您的原因导致阿里巴巴及其关联公司发生损失,支付宝有权在您的或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有效期间(即可能超越本协议有效期)根据阿里巴巴的指令从您的或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中的划扣/止付同等金额的款项以及关闭支付宝账户的全部或部分功能。3、您同意支付宝公司依照您的授权进行操作的一切风险由您和您指定的支付宝用户承担。作为支付宝公司为您或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提供的一项增值服务,除非支付宝公司未按照您的授权执行操作或执行指令错误,支付宝公司将不对任何因授权行为之履行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您也不得在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争议解决中向支付宝公司主张权利,该等争议应由您与阿里巴巴自行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七、免责、责任限制、索赔1、阿里巴巴无须支付与您缴纳的保证金相关的任何利息、费用。2、您同意并理解: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罢工或骚乱、物质短缺或定量配给、暴动、战争行为、政府行为、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或严重伤亡事故等,致使阿里巴巴延迟或未能履约的,无须承担违约责任。3、您了解并同意,阿里巴巴及其关联公司并非司法机构,仅能以普通、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您及买家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鉴别,阿里巴巴及其关联公司对交易纠纷的调处完全是基于您的委托,阿里巴巴及其关联公司无法保证交易纠纷处理结果符合您的期望,也不对交易纠纷调处结果及保证金赔付决定承担任何责任。您应保证您提交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承担您或买家提供的信息、数据不实的风险和责任。如您因此遭受损失,您同意自行向受益人索赔。同时您同意阿里巴巴对与本协议相关的以及由于本协议的签署、履行导致的所有的、全部的责任,不管是否与违约、侵权相关,也不管由于故意还是过失,也不管您是否向阿里巴巴支付或给予过任何费用、款项、利益,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超过3000元人民币,这并不影响阿里巴巴依据本协议、阿里巴巴参与的其它协议、买家保障服务规则享有的免责、责任限制的权利。八、协议生效自卖家确认接受本协议,且已在其保证金账户或指定的支付宝账户中缴存不低于人民币3000元的保证金(经阿里巴巴同意除外),本协议即产生法律效力。九、协议的终止1、您主动申请终止:您可以提出终止服务申请,阿里巴巴收到申请并取消买家保障服务标识后本协议即告终止。2、您申请加入买家保障服务时所依据的服务身份资格终止。3、通知解除:阿里巴巴有权提前七(7)天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4、阿里巴巴单方终止权:如您违反阿里巴巴的任何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约定、本服务的其他规则,阿里巴巴都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且按有关规则对您进行处罚。5、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协议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导致本协议终止。6、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在协议终止前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赔偿和责任,您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责任。即使本协议终止,阿里巴巴仍有权依据本协议的规定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您的保证金用于处理因本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的交易所导致的买家索赔。十、其他:1、本协议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以阿里巴巴所在地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2、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份则仍具有法律效力。3、阿里巴巴于您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协议规定的权利的,不得视为其对您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4、本协议所指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传真等,通知以传真方式送达,则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之确切时间为准,除非发出传真之时间为该日下午五时之后,或收件一方所在地之时间并非营业日,则收件日期应为收件一方所在地时间之下一个营业日;通知以电子邮件送达,则邮件进入收件方指定之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已送达。附件:授权书致: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我特以此函通知贵司,我不可撤销地授权贵司按我与阿里巴巴缔结的《买家保障服务协议》的约定,依阿里巴巴的指示直接对我(含我以及我指定)在贵司处的支付宝账户余额进行保证金/余额止付、扣除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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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新规发布汇总【2015年3月】
 2015-04-02
阿里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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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总共发布新规则3条。主要涉及:《运营服务商管理规则》变更、未认证会员网站经营活动调整通知、手机号码、手机卡、400电话等的管控通知,下面带大家回炉以上规则调整细节: 规则名称 变更背景/内容 公示时间 公示链接 生效时间 规则生效链接 未认证会员网站经营活动调整通知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60号令《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了更好地净化线上交易市场,保障用户合法权益,会员需先通过有效身份认证(且认证状态需保持有效)才可根据对应认证身份类型(个人或企业认证)通过网站发布产品、开设店铺或进行报价、投标、应募、竞价等经营性活动 2015/3/6 通知链接 2015/3/19 手机号码、手机卡、400电话等的管控通知 结合《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的相关规定,阿里巴巴决定于即日起将手机号码、手机卡(含无线上网卡)、400电话等产品列为禁售产品:若会员此前已发布的相关信息属于以上品类范畴,请在2015年3月13日前自行清理,逾期将根据《违禁信息发布处理规则》的相关规定对您做出相应处罚。 2015/3/6 通知链接 2015/3/13 《违禁信息发布处理规则》 第三方服务市场调整通知 运营服务频道(yy.1688.com)进行调整,变更运营服务频道对第三方服务商的准入门槛,取消第三方服务商需诚信通会员及实地认证的要求,并不再支持在线订购。且自2015年4月7日起, 原“商务服务”类目下包括网店装修、网络服务、营销推广、运营外包等二级类目迁移至运营服务频道进行统一管理,且该等类目将不再支持诚信通服务。 2015/3/31 通知链接 2015/4/15 《运营服务商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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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极式热水袋产品信息专项清理通知
 2015-04-01
阿里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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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阿里巴巴会员: 为打造合法有序的市场环境,结合国家强制标准GB 4706.1-2005、GB 4706.99-2009的相关规定,阿里巴巴将对电极式热水袋等产品信息进行专项清理。请所有涉及发布上述产品信息的会员于2015年4月8日前进行自查清理并请按照网站规则谨慎发布信息。自2015年4月8日起再发布该产品信息的会员,阿里巴巴将对相关产品信息进行删除并根据《违禁信息发布处理规则》的相关规定对您进行相应处罚。 特此通知! 阿里巴巴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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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手机卡、400电话等的管控通知
 2015-03-06
阿里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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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阿里巴巴会员: 为了适应1688市场平台的发展变化,促进1688交易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结合《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的相关规定,阿里巴巴决定于即日起将手机号码、手机卡(含无线上网卡)、400电话等产品列为禁售产品。 若会员此前已发布的相关信息属于以上品类范畴,请在2015年3月13日前自行清理,逾期未自行清理或再发布该相关商品信息的,阿里巴巴将对该等相关商品信息进行删除并根据《违禁信息发布处理规则》的相关规定对您做出相应处罚。 同时,根据上述制度变化,阿里巴巴将对现行的《违禁信息发布处理规则》进行修订,新修订后的规则于2015年3月13日正式生效施行,请广大会员注意规则变化。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违禁信息发布处理规则》 《违禁信息发布处理规则》 二、处理规则 二、处理规则 (五)未取得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文件,而发布以下产品或信息的,每次扣四分,并删除违禁信息; (四)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每次扣四分,并删除违禁信息: 11.未取得带有手机号码、手机卡和400电话等产品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及与运营商签订的代理合同而发布手机号码、手机卡和400电话信息; 16.手机号码、手机卡(含无线上网卡)、400电话等信息; 特此通知 阿里巴巴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