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则
第1条 本论坛命名为"阿里巴巴商人论坛",简称"阿里论坛"(以下简称论坛)。
第2条 论坛用户的言行不得违反《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国家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及《阿里巴巴商人论坛新手上路》的所有规定,不得在本站发布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不得发表任何包含种族、性别、宗教的歧视性内容,不得使用带有性别歧视、种族歧视、个人侮辱、自侮辱、猥亵等不雅会员名或者笔名,不得发表猥亵性的文章,对于任何人都不能进行污辱、漫骂及人身攻击。
第3条 本论坛服务器空间由阿里巴巴公司提供。
第4条 本论坛规则最终解释权归阿里巴巴公司。本规则为论坛基本管理规则,与论坛其他各项管理规则共同构成阿里巴巴论坛管理规则体系(以下简称"论坛规则")。
二 论坛会员
第5条 遵守阿里巴巴网站会员服务条款,并且在阿里巴巴网站(exodus.1688.com)注册的会员,可注册成为阿里巴巴论坛会员(以下简称"论坛会员"),拥有论坛会员基本权限。
第6条 论坛会员的个人资料受到保护,除公安机关、司法部门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提供除外,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的查询请求。
第7条 遵守《论坛规则》的论坛会员享有在论坛各组成板块发表言论的权利。
第8条 论坛会员有权依照规定流程申请成为版主、专家等论坛角色;有权依照规定流程申请开设新板块。
第9条 论坛会员参与论坛活动时,必须遵守《阿里巴巴论坛规则》。如果论坛会员账户(用户名)连续6个月或以上未登录论坛,阿里巴巴论坛有权删除或冻结该会员账户资料。
三 言论规则
第10条 论坛会员享有言论自由权利。
第11条 论坛会员在论坛发表文章必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论坛规则。
第12条 论坛会员在相关板块发表文章时,除遵守本条款外,还应遵守该板块的相关规定。
第13条 未经阿里巴巴同意,禁止在本论坛内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
四 论坛管理
第14条 本论坛管理队伍由论坛管理员、版主、副版主共同组成。
第15条 论坛管理员由阿里巴巴公司工作人员担任,行使论坛管理职责和权力;版主、副版主由论坛会员担任,对各自所在板块负责,其管理行为及言论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第16条 本论坛可以增设其他管理人员,如论坛长老,论坛长老可对论坛内容及版主行为进行监督,对论坛发展和论坛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 版权声明
第17条 论坛会员发表的文章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与阿里巴巴无关。阿里巴巴对会员和任何第三方发表的文章不应当也不承担任何责
任,作者文责自负。
第18条 论坛会员在阿里论坛发表文章应保证其对发表文章的完整的著作权,文章准确表达了个人的意思,并且其内容不违反前条的规
定,不会对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害。阿里巴巴有权(但是没有义务)对违反规定的文章进行修改或删除,阿里巴巴不保证对发表文章的逐条审查。
第19条 阿里巴巴公司本论坛发表的文章或图片免费自行使用或者与其他人合作使用于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电子杂志、杂志、刊物等,使用时需为作者署名,以发表文章时注明的署名为准。着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除外。
本论坛的文章及图片(包括转帖的文章及图片)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或原作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第20条 任何转载、引用发表于本论坛的版权文章须符合以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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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处罚原则
第21条 论坛会员发表文章违反论坛相应规则者,本论坛有权利删除会员文章、停止其会员账户使用直至删除其会员账户。
第22条 论坛用户不得利用论坛程序上的漏洞进行损害论坛或网友利益的活动。如有违反,论坛有权停止其会员账户使用直至删除其会员账户,同时论坛保留追究责任人法律及经济责任的权利。
七 责任声明
第23条 论坛会员之间通过论坛相识、交往中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和经济上的纠纷与损失,阿里巴巴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24条 论坛会员因为自身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责任自负,阿里巴巴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25条 本论坛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阿里巴巴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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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您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法规之规定披露
3、应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要求,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其他第三人披露
八 附则
第27条 本规则未规定的内容,参见《阿里巴巴服务条款》,以《阿里巴巴服务条款》为准。
第28条 阿里论坛可以就本规则涉及的相关内容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相关细则是论坛规则的组成部分之一,具有同样的管理效力。
第29条 阿里巴巴公司保留修改完善本规则的权利。
第30条 网友投诉正版主请在这里提交:
https://club.1688.com/forum/thread/view/61_26871893_.html;对于黑户、关小黑屋、删帖有质疑请到这里提交:https://club.1688.com/forum/thread/view/61_27812289_.html
第31条 本规则自2006年3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