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阿里巴巴会员:
根据充电热水袋的国家强制标准GB 4706.1-2005、GB 4706.99-2009、GB 4943.1-2011中相关规定并出于保障用户安全等因素考虑,阿里巴巴现决定将“未注水充电热水袋”相关产品列为禁售产品,若会员此前已发布的相关信息属于以上品类范畴,请会员根据要求自行对相关商品进行下架。自2014年12月12日起再发布该相关商品信息的会员,阿里巴巴将对该等相关商品信息进行删除并根据《违禁信息发布处理规则》的相关规定对您做出相应处罚。
同时,根据上述制度变化,阿里巴巴将对现行的《违禁信息发布处理规则》进行修订,新修订后的规则于2014年12月12日正式生效施行,请广大会员注意规则变化.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变更前 | 变更后 |
《违禁信息发布处理规则》 | 《违禁信息发布处理规则》 |
二、处理规则 | 二、处理规则 |
(四)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每次扣四分,并删除违禁信息: | (四)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每次扣四分,并删除违禁信息: |
11.经权威质监部门或生产商认定、公布或召回的商品;国家明令淘汰或停止销售的商品;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含有罂粟籽的食品、调味品、护肤品等制成品 | 11.经权威质监部门或生产商认定、公布或召回的商品;国家明令淘汰或停止销售的商品;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含有罂粟籽的食品、调味品、护肤品等制成品;未注水的充电热水袋等具有安全隐患的商品。 |
特此通知
阿里巴巴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