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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规则中心 阿里巴巴官方公告

专利权申诉指导及案例(一般侵权)

规则类型: 公告 公告时间: 2015-12-14

您可以从以下6个方面发起反通知,并附上相关资料

1.被投诉产品与专利存在差异

(1)通过中国专利查询系统http://www.cpquery.gov.cn/或者第三方专利查询系统http://www.soopat.com/等网站查询投诉方专利的权利要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专利视图(外观设计专利)

(2)选择需要对比的产品图片。

可直接使用商品信息中的图片,也可以提供实物实拍图,但实物图需与被投诉产品是一致的。

(3)将投诉方专利的独立权利要求与产品内部结构进行对比,并指出未落入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并对差异点进行文字描述(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见示例1:

将投诉方专利视图与产品进行对比,并指明具体差异点(外观设计专利),见示例2:

示例1

eg:一种手提拉链袋,包括由相对设置的顶面和底面组成的开口袋体,所述袋体的顶面为塑料,袋体的开口部用拉链链合,其特征在于所述底面为透气无纺布且一个侧边向外延伸形成延伸部,该延伸部上开有提手孔。

填写各专利权利要求内容,若有图片说明,请复制相应图片。

 

认为不构成侵权的具体依据。若有图片说明,请复制相应图片,对应说明。

 

被投诉产品是一种拉链袋,但未设置手提功能,具体体现在:底面与顶面平行设计,并无从底面向外延伸而成的延伸部,更无延伸部的提手孔设计。因此被投诉产品未落入投诉方专利的保护范围。

将专利技术特征与被投诉产品的技术点进行比较,给出不相同或不相似的结论。

示例2

主视图     后视图    左视图    右视图   俯视图  仰视图

请按照专利证书上展示的各个视图复制对应视图

产品1        产品2           产品3

链接中包含多款产品

产品1中为熊造型,带有双耳,而投诉专利为人造型,无耳朵;

产品2中为麋鹿造型,手部持有铃铛,而投诉专利为人造型;

产品3中为手持杖的唐僧,头部戴冠,而投诉专利为简单的人物造型

进行一一对比,并指明差异点

 

 

 

 

 

 

 

 

 

 

 

 

 

2. 专利产品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公开展示或公开销售

1) 速卖通平台、阿里巴巴中国站、淘宝网、天猫的后台交易记录截图以及对应订单编号;

2) 阿里巴巴国际站上收到的询盘,提供完整的询盘截图(含产品、时间及询盘页面的地址栏信息);
  3) 专利申请日前已发布在淘宝网或阿里巴巴国际站上的产品链接(产品最后一次修改时间早于专利申请日)

4) 大型门户网站、论坛、购物网站、行业网站上的网页资料,提供完整的网页资料截图(截图中需包含产品、发布时间、URL地址栏)以及网页URL地址栏的链接;

示例如下:


    5) 申请日前的国外专利的资料,提供专利信息的截图;

6)申请日前的国内失效(无效)专利的资料,提供专利信息的截图;
7) 报刊、书籍和杂志,提供相关页面的实拍照片(实拍照片中包含产品、发行时间等信息);
8)
电视/电影/广告等公众媒体中中出现产品的画面资料(画面资料中包含产品、播放时间等信息)。

 

3. 专利申请日前被投诉产品的在先公开记录

需关联到被投诉方或在先权利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二种:

1)销售该产品的配套交易凭证,买卖双方的产品合同、发票、物流单据、报关单等

2)产品认证报告,比如CE/SGS产品认证报告

 

4. 您对被投诉产品本身享有专利权或者是从有专利的公司进货

请提供专利证书,如果专利权人不是贵公司的名字,需要提供专利权人授权给贵公司销售专利产品的授权书,授权书上需要有专利权人的签字或者盖章(专利权人是个人则需签名,专利权人是公司则需盖章)。 

注意:

1.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利侵权判定指南》第86条、第40条有规定在后专利权是无法抗辩,故请核实本身享有的专利权申请日早于投诉方专利申请日。1.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利侵权判定指南》第40条有规定在后专利权是无法抗辩,故请确认您方专利权早于投诉方专利申请日

2. “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仅表示您方关于专利权的申请已被有关行政机构受理,进入审核阶段,但尚未取得专利专用权,因此暂无法作为您享有权利的权属证明。

3. 若为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投诉,还需提供被投诉产品与自有专利权的对比

 

5. 被投诉产品购自专利权人处或其代理商处

请提供相关进货凭证,如合同、发票等。

若采购自专利权人的代理商处,需要一并提供进货凭证以及专利权人授权该代理商进行销售的授权书。

6.其他不侵权的情况

1) 投诉方专利无效或确认不侵权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提供决定号或文书)

2) 《专利权评价报告》证明投诉方专利不具备三性

3) 法院或者行政机关出具的“涉案产品不侵犯投诉方专利”的判决书

 

小贴士:投诉方知识产权信息查询

1. 点击以下链接: http://cpquery.sipo.gov.cn/,进入知识产权局专利查询系统。 

 

2. 点击“公众查询”-“点击进入”,进入声明页面。勾选“同意以上声明”,点击“继续”,进入查询页面

 

3. 输入9位或13位“专利编号”,即可查看该专利的详细信息。请注意输入时去掉字母“ZL”和“.”,只留下数字即可。

4. 选择“审查信息”,即可查看专利的申请信息及保护的权利要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专利视图(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